首页 安全专栏 > 安全文化 >

关于 “三违” 人员 缴纳安全保证金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23

各公司

三违企业事故的根源,三违不除,安全生产无法保障只是安全管理的手段,纠正违章、减少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才是安全管理的真正目的。为切实加强对“三违”人员的教育,按照“首违不罚”的原则,同时给其纠正错误的机会,经集团研究决定,采取让三违人员强制性缴纳安全保证金定期无“三违”返还,不再另行罚款的办法,引导全体职工自觉遵章作业,保障安全生产。三违人员缴纳安全保证金的办法规定如下

一、安全保证金交纳的范围和

1、三违人员缴纳安全保证金数额2000元。

2、以下人员不在缴纳安全保证金范围之内:

(1)各类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事故通报处罚责任者

(2)上级煤炭、煤监等部门检查通报处罚的责任者。

3培训学习违规处罚的责任者

(4)因旷工或其它违纪处罚的责任者。

二、安全保证金返还规定

1、出现违章行为,能够主动纠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三个月内不再违章的人员,给予一次性返还个人缴纳的全部安全保证金。

2、三违人员自上次违章行为之日起,在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违章行为的,安全保证金不再返还,并重新缴纳,依此类推

3、对拒不缴纳安全保证金的三违人员采取停班、停职直至辞退措施

4三违人员安全保证金的缴纳、考核和返还,由各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三、其他要求

1、各公司要切实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按章作业的自觉性,自觉遵章、远离事故。

2、各单位要向职工讲清制定该项指导意见的目的意义,让三违人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受到单位的关心和关怀,重新树立遵章作业的信心和决心,知错就改,按章作业。

3、各公司安全部门安排专人深入到基层对该项规定进行宣讲,让全体职工明白该项制度的真正意图激发职工反三违保安全的积极性,降低二次违章的发生率,创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的氛围,为企业的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4、本指导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1218




关于 “三违” 人员 缴纳安全保证金的意见


关闭窗口
集团新闻:
鄂尔多斯市宏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文玉煤矿上仓、主井、主运带式输送机技术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红旗煤矿3213工作面底板(构造)水害地面探查治理工程水泥材料(第二批)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白集勘查区煤炭资源开采初步方案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煤矿开展风险研判工作采购项目公告
鄂尔多斯市宏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文玉煤矿上仓、主井、主运带式输送机技术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横河煤矿食堂防水及排矸站青钢棚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锚定目标再发力 攻坚克难促落实——宏河集团召开经营运行分析暨专班工作推进会议
方家畔煤矿2025年5月份材料、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集团地址:邹城市宏泰路199号宏河工业园区 邮编:273500 电话:(86)0537-5305188 传真:(86)0537-5305123
版权所有: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鲁ICP备05013307号    尧网数字 | 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