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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政领导集体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0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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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在工业园二楼会议室召开,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正运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杨启振在会上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张正运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是在2004年的《规定(试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发展需要进行修订完善的。规定有很强的针对性,它的适用范围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和高管人员。《规定》比以前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第二章的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第四章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中,对违纪人员如何处理,党员违纪处理,以及受到处理后的人员的去向如何等规定的更加严格细致。认真学习贯彻《规定》,对于提高我们集团整体经营管理水平、规范领导人员的从业行为、杜绝个别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作用重大。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一定要结合各自单位的经营管理实际和本人工作实际,认真对照《规定》,积极自查自纠,改进工作方法、改善管理,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使集团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规定》非常明确、非常具体很有针对性,对于提高国有企业领导及高管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于律己,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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